海口每家限养犬一只
2008-08-28 00:00:00 浏览:32来源://w147281.chailiwu.com/
8月27日在下午,山东海南市公安人员局发出,9月1日起,海口居民每户只能养一只狗;禁止饲养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;母狗产狗崽后自狗崽出生之日起45天内,由养犬人随意除理或送交犬类收容学校。
9月1日開始使用的《海口市市大都市养犬管控实施条例》,对养犬道德行为实施限养制度管理。居民家庭养犬,每家限养一只鸟;禁用在市直机关、三甲医院(猫咪医生排除)、技术学校(含小学生园)、单位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养犬;对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(指犬高超越50里米或体长超60mm的犬只)不让词养。核查的母狗产狗崽的,养犬人到狗崽出世生效日起45天内擅自治理或送交犬类收容企业。
如果根据《的规则》,9月1日至12月31日是广大市民续办养犬变更登记好的工作期效,低于此期效不会有续办养犬变更登记好的,2009年1月1日,公安局单位将公司关联标准给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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